新媒體今日頭條自成立以來快速竄起,在市場引領風騷,在各大巨頭之間打出了一片天地。但是今日頭條頻頻侵權,近乎成了“全民公敵”,下面小編就來為大家盤點一下今日頭條的侵權事件吧。
1、微博封掉今日頭條抓取接口
2017年8月10日,微博官方公布了一則社區(qū)公告,稱某第三方新聞平臺在微博毫不知情、并未授權的情況下直接從微博抓取自媒體賬號的內容,鑒于其行為性質嚴重,微博先行暫停了第三方接口,并表示將會依*。
微頭條侵權事件,是微博和今日頭條你來我往的“產(chǎn)品戰(zhàn)”之后的第一次正面沖突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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2、鳳凰新聞訴今日頭條不正當競爭
2017年7月25日上午消息,海淀法院官網(wǎng)發(fā)布案件快報,因認為被告以流量劫持的方式,將“鳳凰新聞”的客戶端替換為“今日頭條”,構成不正當競爭,訴訟至法院,索賠2000萬元。
當用戶發(fā)出訪問、更新或者下載“鳳凰新聞”客戶端的行為后,實際上被跳轉到“今日頭條”客戶端。原告認定被告違反了我國《反不正當競爭法》中規(guī)定的“誠實守信”原則。
3、導演陳劍訴今日頭條侵犯名譽權
2017年7月,導演陳劍因不滿“今日頭條”發(fā)布的《此人冒充張藝謀大舅哥,揚言取馬蓉聘宋喆,現(xiàn)在他又來騷擾謝娜了》一文,將“今日頭條”開發(fā)運營公司訴至法院,狀告其侵犯名譽權。陳劍稱,該文有嚴重歪曲事實、惡意詆毀的語言文字,影響惡劣,并要求“今日頭條”停止名譽侵權行為,并對侵權內容原創(chuàng)人李某某予以封號處理。
4、騰訊訴今日頭條侵權
騰訊訴今日頭條侵權勝訴,287案獲得賠償。
騰訊享有涉案200余篇體育、娛樂等報道文章的獨家信息網(wǎng)絡傳播權,主要分為職務作品及約稿作品兩種。今日頭條未經(jīng)許可,在網(wǎng)站或手機客戶端提供了涉案文章,已經(jīng)侵害了其信息網(wǎng)絡傳播權,故訴至法院,最終判決沒案賠償經(jīng)濟損失及合理開支每案810元至1980元不等。
5、南方日報譴責今日頭條侵權轉載作品
2017年5月2日,南方日報社發(fā)布《反侵權公告》,指出今日頭條客戶端自2016年起未經(jīng)許可擅自轉載該報社版權作品近2000條,對今日頭條的侵權行為進行了譴責。
南方日報對今日頭條的侵權行為進行證據(jù)保全,并保留進一步追究其相應侵權責任的權利。
6、搜狐、騰訊*今日頭條涉嫌侵權
2017年4月26日,騰訊、搜狐*今日頭條,因今日頭條涉嫌侵犯其作品版權和約稿版權。目前相關*已立案百余件,要求今日頭條立即停止對涉案作品提供在線傳播,并就涉案作品索賠經(jīng)濟損失百萬級。
可以說今日頭條自稱新聞的搬運工,但版權問題始終是繞不開的“坎兒”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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